房子失火, 也是隨順因緣的。
著火了怎麼辦? 叫「滅火車」來,對嗎?
那是屬於「沒有學法的人」的稱呼。 沒有誰可以滅得了火。
事實上,滅的是—— 導致起火的因素。
起火的因素有:高溫。 用水澆來降低溫度, 火就會滅去。
還有:氧氣。 用泡沫覆蓋,阻隔空氣進入, 火也會滅。
火滅,是因為—— 導致著火的因緣條件不存在了, 而不是—— 因為我們滅掉了火。
所有的一切, 有因緣才會生起。
就連失火,也是因為 有導致起火的因素存在: 高溫、氧氣、火源。
如果火燒到這邊來了呢, 就拆掉一棟房子, 沒有了持續的火源,火勢就無法蔓延。
要直接滅火, 是滅不掉的。
把導致起火的條件消滅之後, 火就會滅。
法—— 全都是這樣的!
諸法因緣生, 諸法因緣滅, 不受掌控。
我們學法修行, 就是為了看到這些真相。 直至消滅「有我存在」的邪見。
事實上, 「我」並不存在。
所有的一切,全都是 緣聚則生,且不長久, 因為其因緣條件 始終處於變化之中。
禪窗聲明:
由於受到語言以及個人修證水平所限,跨越語種後很難如實還原隆波帕默尊者的本意。譯作若有任何不精準之處,完全歸責於我們,歡迎大家不吝指正。
文字來源:「禪窗」微信公眾號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rgx6c3Shw4uC2X0s-KyGjA