緣聚而生,緣散而滅
作者: 隆波帕默尊者
日期:法談摘錄

房子失火, 也是隨順因緣的。

著火了怎麼辦? 叫「滅火車」來,對嗎?

那是屬於「沒有學法的人」的稱呼。 沒有誰可以滅得了火。

事實上,滅的是—— 導致起火的因素。

起火的因素有:高溫。 用水澆來降低溫度, 火就會滅去。

還有:氧氣。 用泡沫覆蓋,阻隔空氣進入, 火也會滅。

火滅,是因為—— 導致著火的因緣條件不存在了, 而不是—— 因為我們滅掉了火。

所有的一切, 有因緣才會生起。

就連失火,也是因為 有導致起火的因素存在: 高溫、氧氣、火源。

如果火燒到這邊來了呢, 就拆掉一棟房子, 沒有了持續的火源,火勢就無法蔓延。

要直接滅火, 是滅不掉的。

把導致起火的條件消滅之後, 火就會滅。

法—— 全都是這樣的!

諸法因緣生, 諸法因緣滅, 不受掌控。

我們學法修行, 就是為了看到這些真相。 直至消滅「有我存在」的邪見。

事實上, 「我」並不存在。

所有的一切,全都是 緣聚則生,且不長久, 因為其因緣條件 始終處於變化之中。

禪窗聲明:

由於受到語言以及個人修證水平所限,跨越語種後很難如實還原隆波帕默尊者的本意。譯作若有任何不精準之處,完全歸責於我們,歡迎大家不吝指正。

文字來源:「禪窗」微信公眾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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